各教研室、教学单元:
根据《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的规定和新修订的《郑州大学章程》关于学位的相关要求,医院设立院(系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。经医院教研室推荐、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,提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。将委员会成员公示如下:
1.拟定人选。主任1人,副主任2人,委员6人,委员会设秘书1人,详见附件。
2.院(系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:负责院(系)学位评定审议职责。
3.公示时间:三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教职工如有异议,请向教学科提交书面材料。
联系人:陈东晖
咨询电话:0371-85961551
教学科
2022年5月10日